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赖建宁受贿案一审开庭!
7月21日,章贡区人民法院在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,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赣州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、副总经理赖建宁受贿一案。
赣州市纪委市监委组织市财政局、市国资委、市属国有企业班子成员及部分中层干部共150余人旁听庭审。公诉机关指控,2011年下半年至2020年春节,被告人赖建宁在担任赣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,赣州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、副总经理等职务期间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个人、公司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92.88万元,数额巨大,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相关规定,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庭审中,控辩双方围绕相关犯罪事实、证据等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,被告人赖建宁当庭表示认罪悔罪。
该案将择期宣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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